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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县加强新农村建设中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录入:综合处  来源:长江水土保持局  时间:2006-7-14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近日,信丰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土保持局联合下发《关于新农村建设中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意见》,为创造“环境优美,生态协调,人居和谐”的新农村,实现“加快三个集中,实行三化联动,落实五新一好,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目标,对新农村建设中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一是广泛开展水保生态教育,培育具有水保生态理念的新农民,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为重点,宣传水保法律法规,注重保护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者宝贵的水土资源。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和水保警示教育基地资源,树立农民“爱护水源、珍惜水土”的水保意识,培育具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保生态理念的现代新农民。二是水保生态建设与培育农村新产业紧密结合,全面促进脐橙主导产业的发展。继续贯彻“水保先行、脐橙飘香”战略,坚持小流域治理技术路线,大力推行“猪—沼—果—鱼”生态治理模式。在果业开发过程中,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一三五”政策措施,即编一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推行“三个禁止”:禁止毁林开发、禁止25度以上陡坡地开发、禁止挖机无防护上山作业;实施“五项措施”:山顶乔灌草戴帽、山腰等高梯田坎下竹节沟、山脚塘坝拦沙蓄水;坡面田埂种草固土、周围公路水保林防护;把脐橙产业建出水保特色,建成生态果园的精品。三是充分搞好新村镇建设中的水保生态建设,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按照“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的要求,保护好村落古树和门前后山的林草植被。新村镇建设点的道路、水沟要硬化,取土场、弃土场及新建房屋周围的裸露地要覆盖绿化,每个门前屋后要有20—50平方米的绿地,有5—10棵绿化树,因地制宜打造富有农村特色的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四是强化行业管理,依法行政,保护新农村优美生态建设成果。对新开发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不流土,竣工不露土”的要求,认真抓好水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重点监督区和重点监督工程,实行定人定岗跟踪监督,加大现有植被和治理成果的保护。对涉及到新农村建设的水土保持案件,要快查、快结,全力保护好新农村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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