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坚持招标比选 实施规范化管理
科学推进农发水保项目建设
一、基本县情及水土流失现状
剑阁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省级贫困县。全县辖57个乡镇549个村,有总人口67.0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76万人),境内幅员面积3204.33平方公里,有耕地77.98万亩,农村人平占有耕地1.3亩。
通过遥感测量,全县实有水土流失面积1652.31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51.56%;其中:轻度流失面积603.46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1022.07平方公里,强度流失面积26.78平方公里,分别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6.5%、61.9%和1.6%,年均侵蚀量高达570万吨。严重的水土流失制约着剑阁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取得的成效
多年来,剑阁县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十分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政策引导、典型带路、科技推动,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田、林、草、路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去年底,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2.6平方公里,占应治理面积的27.9%,其中:重点小流域治理221.03平方公里,面上治理241.57平方公里。通过治理,共建拦沙坝10座,建沉沙函8276个,微水池2070口,种植经果林6929.5公顷,水土保持林10870.6km2,年减少入江入河泥沙7.9万吨,粮食增产672.3万公斤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剑阁县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治理区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剑阁县新农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招标比选,规范施工管理,切实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
过去,剑阁县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对施工队伍、苗木采购供应商选择不严,所用施工队伍资质低,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为解决这些问题,剑阁县从2004年第一期第二年农发水保项目工程建设起,就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报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文件规定,对当年开工实施的农发水保项目工程严格进行招标比选,规范了施工管理,科学地推进了农发水保项目的建设。
(一)、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报标条件和程序进行招标比选
为确保项目的建设,从2004年起,剑阁县对开工实施的农发水保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比选程序,由于农发水保项目实施是农民投劳筹资与专业队施工相结合,且有效施工期较短,有些措施必须提前启动,才能确保进度和质量。在选专业施工队上,一是做好基础工作,每年6月底前与乡镇、村组一道将各项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块,优化设计,拿出详细的工程量。二是将招标范围、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发包方案报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审批;三是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制定招标文件,发布报招标公告,同时将招标文件报相关部门城备案后,确定开标时间;四是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后,迅速组织招标或网上比选。五是开标:在开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纪委招监办、上级主管部门现场监督。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六是与中标单位依法签订施工合同。通过招标比选的办法,选准了施工队伍,降低了工程造价,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有利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依法管理,防止了人情工程、烂尾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的发生,做到了干部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为农发水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加强苗木采购,确保治理见成效
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中,还有一项最关键的工作,就是治理工程所需苗木的采购,既要选择适合本地特色的品种,又要选择质优价廉的苗木。且苗木栽种季节性较强,为做好这项工作,每年我们在苗木采购中,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根据季节要求需提前栽种的经果林和水保林苗木,及时报县采购中心,在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组织下,组织果技人员和项目实施区乡镇、村、社干部与水保人员一道深入果苗种植地进行实地考查,鉴定苗木品种及优劣状况,一般都要货比三家,最终以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苗木供应商,签订苗木供应合同。这样既解决了苗种的供应及时问题,又提高了苗种的采购质量和采购的透明度,二是招标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按程序进行采购,然后到中标单位察看苗木质量,最终确定苗木供应商。通过以上两种措施,既赢得了时间,又保证了苗木质量,治理区群众主动参与种植和管理经果林的积极性高涨。为巩固治理成果,防治水土流失,确保治理价成果长期发挥经济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招标比选的方式实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效果明显。2004年至2006年剑阁县连续3年实施的农发水保项目都顺利的通过了省市的验收,受到了验收组领导和专家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