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通知》(办水保[2007]91号),明确了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等7个单位为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单位。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主要依据,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此项工作技术性强、责任重大。水利部在综合考虑相关单位的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成果质量等各方面条件的基础上,严格考核、精心筛选了水利水电行业的7家规划设计单位并授予其技术评估职能。在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成为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二级机构唯一一家技术评估单位,这对中心站进一步服务于流域综合管理、积极开拓市场具有重大意义。今后,中心站将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努力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把好技术关,确保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