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法律、法规精神,在确保我县治理项目争取和任务完成的同时,进而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力度,并有效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按照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和《盐亭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我县已完成对辖区内在建和2003年以后完建但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对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规费征收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和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灾害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盐亭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档案,并将摸底情况报市水保办。同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处理意见及时整改。
截止目前为止,我县共调查清理水利水电、交通、房建、矿产等开发建设项目42个,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有3个,正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有6个;未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项目有1个,在拉网检查的同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开发建设项目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目前,我县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已全面进入第三阶段——分级处理阶段。2月20日开始,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开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并预计在3月20日全面完成,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水务局。对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并属于县级管理的开发性建设项目,我县将依法立案调查;对限期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县级管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的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在全县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对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并属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开发性建设项目,将逐一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