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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乘东风 监督执法破大浪——略阳县铺就水保执法前进新路
录入:本站  来源:长江水土保持网  时间:2008-8-19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一、水保执法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略阳县自2007年10月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在彻底摸清全县开展建设项目经营活动情况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通知》、《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水保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告知书》各95份、《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征缴通知书》60份、《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份。全县应编水保方案65处,现已申报水保方案53处,申报率为80 %;已编制水保方案24处(其中方案报告书21处,方案报告表3处)审批水保方案18处,6处方案正在修改和编制中,审批率为75%;全县应实施水保方案设施18处,已实施水保方案设施14处,实施率为78%,已检查验收8处,验收率为57%;查处水保违法案件5起,结案4起,结案率为80%,其中上报2起,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查处;累计收取水保方案编制费45万元,征收水保“两费”45万元;实施恢复治理18处,植树造林2000亩,种草6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了水保执法专项行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收到了预期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水保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得到增强,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履行水保法律法规义务的自觉性明显得到增强,水保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设施验收率明显得到提高,全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正规。从而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水保执法专项行动的主要特点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2007年10月15日,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议,11月14日和11月26日,省市召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略阳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全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执法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略阳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行动任务和工作重点;夯实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安排部署了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建立了开发建设项目单位自查、执法部门检查、人大,政协和纪检部门督查、上级部门抽查的纵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成立了4个县级专项行动检查组,由县级领导牵头,部门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深入全县21个乡镇,对全县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到位。

    (二)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由于我县既是“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区和丹江库口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又是陕南矿产资源大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对此,省市业务部门高度关注,十分重视,仅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省市领导就多次亲临略阳参加指导了全县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组织召开了两次督察指导座谈会,并抽派资深专家和领导在略阳县举办的专项行动培训班上进行了专题授课,对略阳县水保执法专项行动给予了大力支持,推动了略阳县水保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

    2006年11月26日,市水利局和市水保总站检查我县水保执法工作期间,在县上“四大家”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上,正式提出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社会工作,要求水保执法部门要与县上各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理顺关系、形成合力,确定了水保方案前置审批。在此基础上,全县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计划、国土、环保、安监、经贸和广电宣传等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求严格把关、各负其责,主要部门领导还在动员大会上就支持配合水保执法专项行动做了表态发言,并于2007年11月30日,在省市专项行动督察组检查略阳县专项行动的工作座谈会上逐一进行了工作汇报,形成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新格局,通过联合执法,矿产开发项目秩序最为混乱、人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龙洞湾片区,矿产开发业主积极编报了水保方案,并拿出了100多万元进行了水保设施建设,目前设施建设进度已经达到了80%以上。

    (四)宣传培训扎实有效

    水保执法具体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既取决于广大群众和各级各方面对执法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又取决于执法人员是否能够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此,我们坚持将宣传做为一项工作重点,在专项行动各阶段贯穿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播放水保公益广告、组织专题采访,制作领导电视讲话、张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发表相关信息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水保法律法规知识和专项行动各阶段的工作进展与整治成效。具体注重了“五个面向”,即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单位、面向弱势群体、面向中小学生,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增强了全民水保法制观念和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水保执法环境,为专项行动的成功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群众条件。在培训方面,于2007年11月5—9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水利系统专项行动执法培训班,邀请省市县资深领导和专家进行了专题援课,并通过答卷考试的办法检查了培训效果,于2008年3月15—17日举办了全县法制培训班,并派送全体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参加了市站组织的法制培训活动,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达到了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办案的目的。

    (五)调查摸底全面深入

    为了全面掌握开发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为水保执法专项行动提供前提依据,县上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行动检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部门领导任组长,执法人员为成员,分乡包片、深入现场,对全县21个乡镇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摸底。并突出了“三个结合”,即检查与取证相结合,检查与告知相结合,检查与处理(处罚)相结合。在检查的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进行实地测量、绘图、计算、照相、摄像、制作询问笔录;在检查的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法人告知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及其应该履行法律义务的内容和依据;在检查的同时,采取现场处理(处罚)的办法,初步使一批地处边远、情节轻微、事实确凿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以纠正和整改规范。同时在四个检查组分别安排了一名方案编制人员,与检查同步进行水保方案编制的外业调查工作,为后一步方案编制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推行了“七个步骤 ”:第一步是向当事人说明来由,并出示执法证,当场学习宣传略政办发〔2007〕143号文件《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第二步是了解登记企业基本情况;第三步是现场丈量收集影相资料;第四步是制作调查笔录;第五步是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详细记录,并提出相关要求;第六步是处理(处罚)即填发相关告知书或通知书;第七步是填写8种调查内容单项表。坚持了周月例会制,即坚持每周一、每月初,组织各行动组召开一次例会,相互交流经验,汇报工作进度,集体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六)监督执法措施得力

    根据检查结果,经会议讨论研究,全县65处开发建设项目中,   38处项目应做水保方案报告书,27处项目应做水保方案报告表,对一些造成水土流失程度较轻、面积较小的项目、采取填报水保登记表的办法,落实水保措施,严格监督管理。为了确保专项行动收到预期效果,检查摸底结束后,县水保监督站对整体检查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落实专人,分类建档,将汇总资料输入电子文档,实行了一企一档,跟踪管理。同时向各个企业下发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通知书,主要内容是要求没有编报水保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限期编报水保方案;没按水保方案设计标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限期落实防治措施;没有开展水保设施验收的限期组织验收;没有上缴水保规费的限期足额交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分期交纳,但总体征费额度不得减免。凡未编报水保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立项、不得办理土地使用征用及采矿许可手续、不得做出环评报告书。同时从元月1日开始,利用50天的时间,对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进行了集中年检,换发新证8个,逾期不进行年检登记的,一律按无证对待,依法落实了水保方案合格证年检许可制度,在计划、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严把了“三关”,即“方案”审批关,“方案”实施关和“方案”验收关,堵塞了没有水保方案不落实方案“三同时”制度企业就立项、进行生产开发建设活动的漏洞,从而使企业编报方案,落实措施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全县又有10家企业主动上门申报水保方案,主动联系苗木、草种,自觉开展恢复治理工作,扭转了水保执法被动局面,彰显了水保法律尊严,建立了水保执法部门威信。

    三、今后打算

    此次水保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预期效果,但与水保法规和上级组织的要求相比,工作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全县65个开发建设项目中(包括53个矿山企业)还有一些企业没有编制水保方案;二是还有一些企业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水保规费(主要是受“5.12”震灾影响、导致企业停产,困难加大);三是矿山企业水保监理监测工作开展依然不够到位;四是水保设施
验收工作进度较慢,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略阳县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专项行动为起点,把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做到方案批准一处,检查跟进一步,促使水保方案各项治理措施全面落到实处,变集中检查督促,为日常性检查管理,使水保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清、底子明。

    二是在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收缴滞纳金和加处罚款等办法,促使水保规费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变被动突击性收费为企业主动上门申请核算,常年、常规、长效性交费。

    三是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对监理监测内容进行专项设计,按照方案设计全面开展水保监理监测工作,不断扩大水保费源,专门落实专人负责水保监理监测工作的开展。

    四是继续核实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做好跟踪管理工作,依法及时督促企业查漏补缺,完善治理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是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设施验收工作。按照水保方案的标准和要求,逐项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严把质量关,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并继续进行整改,直到达标后再行验收。


    二00八年八月
    撰稿人:姚清荣  韩永福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邮编:724200
    邮箱:lyhanyongf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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