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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的防洪减灾作用
录入:袁本华,颜小红,周春苗  来源:新邵县水土保持局  时间:2005-8-18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要:新邵县地处湘中丘陵区,随着环境的恶化,洪涝灾害出现的几率上升,从1912年至1989年的78年中共发生大的洪涝灾害40次,平均每1.95年出现一次。1997年新邵县列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建设项目后,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条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体系起到了巨大的减灾作用。

关键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洪减灾

 

1 随着环境的恶化,洪涝灾害出现的几率上升,受灾程度增大。

新邵县位于雪峰山脉东侧,属湘中涟邵山丘谷地区,处资水中上游,总面积1762.97km2,境内地形起伏多变,呈山地、丘陵面积大,岗平面积小的特点。由于毁林开荒种植、开发区建设等多方面的原因,新邵县生态环境相当脆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620.27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5.2%,年土壤流失量270.5万t,年平均侵蚀模数达4361.3t/ km2,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生态环境恶劣,洪涝灾害频繁,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新邵县1952年建县后虽然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缓解了部分洪涝灾害,但由于人们缺乏战略眼光,自觉或不自觉的忽视了水土保持或水土保持的力度不够,仍有许多大的灾害发生。据《新邵县志》记载:我县从1912年至1989年的78年中共发生洪涝灾害40次,平均每1.95年出现一次[1](见附表1),尤以1954年受灾最为严重。

附表1:新邵县洪涝灾害情况统计表

  

1912~1951

1952~1960

1961~1970

1971~1980

1981~1989

灾害发生频率

(年/次)

3.33

2.25

1.11

2.0

1.0

从附表中可以看出,随着环境的恶化,洪涝灾害发生的几率具有上升的趋势。

在经历1994年、1995年洪灾之后,1996年7月,我县再次遭受特大暴雨袭击,范围之广,强度之大,时间之长,损失之惨,实为历史罕见。7月9日至18日,县城资水水位达216.77m,超出警戒水位9.23m,所有街道被淹,6万多居民被洪水围困52小时,交通、电力、通信、供水全部中断。全县15个乡镇687个村普遍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3.579亿元[2]。现将1954年[1]和1996年的灾情列附表。

附表2:新邵县1954年和1996年灾情统计表

 

 

最大日

降水量

mm)

酿溪资水水   

m)

 

 

(间)

伤 亡

人 数

(人)

成 灾

面 积

hm2

直接经济损   

(亿元)

1954年

150.4

211.70

2129

163

3040

-

1996年

109.5

216.77

97600

244

8067

13.579

由附表2可知,1996年最大日降水量不及1954年,但资水水位却比1954年高出5.07m,农田成灾面积也相应增加1.65倍。由此不难看出,灾情加重主要是由于河床淤塞,河道行洪能力下降,土壤涵蓄能力降低所致。

 

2 水土保持是抵御洪涝灾害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

1997年新邵县列入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建设项目,对水土流失重点区进行了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作的大力开展,不仅保持了水土,减少了入江入河泥沙,而且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条件,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流域的整体防护功能,特别是在大的洪涝灾害之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体系起到了巨大的减灾作用。2002年6月28日至29日我县连降暴雨,暴雨期间地表冲刷严重,水土流失加剧,资水泥沙含量增加,有些地方还造成了崩岗、滑坡,全县灾情比较严重。6月30日刘什坝小流域所属陈家坊镇出现滑坡,滑坡的土石方达到1.5万m3左右,对通往龙山的公路、10多户居民楼房、龙山河流造成了严重危害。从对已通过综合治理的渔溪河小流域(“长治”工程第四期小流域,已通过验收)和与该流域毗邻的还未进行综合治理的刘什坝小流域(第六期规划小流域)的灾情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地貌类型、地质状况相似,且属同一雨型的情况下,经过综合治理的流域比未经过综合治理的流域每平方公里减少直接经济损失6842元。

附表3:渔溪河小流域与刘什坝小流域灾情比较表

小流域

 

流域面积(km2

水冲沙压面积(hm2

淤沙

(万t)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渔溪河

47.74

64

6.2

11.2

刘什坝

29.82

160

19.4

27.4

上述事实足以说明,水土保持在防洪减灾中的作用是十分显著的,要减轻洪涝灾害,就必须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3 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严重的水土流失又会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随之又促进了洪涝灾害的发生,水土流失与洪涝灾害的发生构成了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要防治和减轻洪涝灾害的发生,改善生态环境,必须下大力气,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搞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工作。

3.1 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是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有效途径。

生态修复不是简单的封闭式管理,不是单纯的禁垦、禁牧、禁伐,而是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落实封禁措施,加大封育保护的力度,在确保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下,控制人为破坏,使水土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3.2 抓好耕地保护,促进退耕还林。

为了确保250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必须把基本农田建设作为流域治理开发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把粮食生产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只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粮食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从而间接地为生态系统减轻压力,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3 大力发展水保产业,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新邵县的水土保持产业已经迈开了可喜的第一步,但还必须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要根据当地水土流失的突出问题和资源优势,合理选择治理和开发的突破口,建设高效优质的生产基地,把治理保护的水土资源变为资本经营,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流域经济新模式,使土地利用结构得到有效调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 结语

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实施,既改善了立地条件,又形成了局部小气候。在直接减轻洪涝灾害的同时,还通过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减少了洪涝灾害发生的几率,因此,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减轻洪涝灾害的一条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新邵县志编纂委员会.新邵县志.人民出版社,1994

[2]  新邵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新邵文史.1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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