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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州区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制度
录入:综合处  来源:长江水土保持局  时间:2006-8-10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近日,巴州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巴州区200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更好地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了起来,并充分发挥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农村基础工程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至此,巴州区将水土保持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凡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的前期规划、立项和实施方案必须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能予以实施。

    自1997年巴州区被列入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来,治理了白花溪、龙潭河、司城河等17条小流域,截止2005年底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3平方公里,使治理区水土流失得以有效遏止,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以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人口、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巴州区这样一个边远山区、革命老区、财政穷区,如果仅仅是就水保而水保,而不纳入农村基础工程的全局由政府将其与退耕还林、扶贫开发、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安全饮水、集雨节灌等相关项目统筹规划安排,肯定不能满足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因此,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制度能有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各项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市场化配置水土资源,为流失区群众建立良好的自然生态和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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