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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对西藏自治区、重庆市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录入:蒲勇平  来源:水土保持局  时间:2007-10-30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有关要求, 2007年9月下旬和10月中旬,长江委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组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以及项目所在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下,对西藏自治区境内的贡嘎机场公路新改建工程(两桥一隧)、雪卡水电站、老虎嘴水电站、墨达灌区工程,重庆市境内的遂渝铁路、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沪蓉主干道忠县至垫江公路、开县鲤鱼塘水库共8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依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了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制定了水土保持管理规定和办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根据工程进展,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但同时也存在着少数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工程弃渣场防治体系不完善、植物措施滞后、临时防护措施缺乏、不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全面及时布设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建设优质工程的同时,有效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维护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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