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部门联动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
近日,陕西西乡县水利局、国土局、乡企局针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存在的问题联合发文,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管理。
文件要求依照《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对已经从事矿产资源开发,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项目,必须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不进行年度审验。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严重的矿产开发项目要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的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吊销采矿许可证。乡企局对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资源开发项目不予立项核准。对于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要组织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要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
这是西乡县全面开展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举措。
(汉中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张炳彦、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