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6月26日电湖北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万平方公里。“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将完成500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
据《湖北日报》报道,由于湖北省山地多、丘陵多、中小河流多,水土流失面积已达5.5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0.1%,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年平均土壤侵蚀总量达1.78亿吨,在汛期,极易发生山洪、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剧烈水土流失灾害事件,给人民饮水安全、居住环境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自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效斐然,水土流失年治理速度由原来的400平方公里提高到2003年的1900平方公里。目前,该省已启动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并建成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黄冈、恩施、宜昌、襄樊等14个监测分站。
针对“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湖北省还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07年,共查处违法案件739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治理资金4.7亿元,拦挡弃土弃渣4755万立方米,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