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三江源区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长江水量的25%、黄河水量的49%、澜沧江水量的15%都来自这一地区,是中国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天然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分布区之一,是我国最主要的水源地和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为保护和改善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实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重大决策。200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5年8月启动了工程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是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的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5.23万平方公里,占三江源区总面积的42%。《规划》实施期为2005年至2010年,总投资75亿元。
《规划》主要内容是退牧还草9658万亩,退耕还林(草)9.8万亩,封山育林452万亩,沙漠化土地防治66万亩,湿地保护160万亩,黑土滩治理522万亩,鼠害防治3138万亩,水土流失治理500平方公里,禁牧搬迁10140户,配套建设牧区能源、建设养畜等草地保护项目以及森林草原防火、保护区管理、小城镇基础设施,提高人工增雨、科技支撑与生态监测能力。
自工程启动以来,国家已累计下达我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资金25.2亿元,开工实施了封山育林、沙漠化土地防治、湿地保护、黑土滩治理、森林草原防火、鼠害防治、保护管理站点改造与建设、小城镇建设、建设养畜配套、能源建设、人工增雨、科研课题及应用推广、生态监测、科技培训、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禁牧搬迁、人畜饮水、水土保持等19项工程。2008年争取到投资45102万元,涉及沙漠化土地防治、黑土滩治理、鼠害防治、保护管理局局址、小城镇建设、建设养畜、人工增雨、科研课题及应用推广、科技培训、退牧还草、禁牧搬迁等11个单项工程。
目前,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项目区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受到了项目区广大牧民群众的欢迎。其中:建成禁牧搬迁社区小城镇9个;完成易地搬迁安置4284户;完成退牧还草2560万亩;完成13个县的森林防火体系和3个县的草原防火体系;完成地面鼠害防治8100多万亩、地下鼠害670多万亩;完成封沙育草4.39万亩;治理黑土滩面积2万亩,建成人工、半人工草地6000亩;完成建设养畜户4100多户;发放项目户太阳灶18397台、太阳能户用电源18569套;完成州县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292人次、农牧民及转产牧民培训10000多人次和科技生产示范基地建设184户等。使生态持续恶化的趋势总体上得到缓解,局部出现好转,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