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钦州市水利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立足实际,大抓水生态建设,在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重点抓好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开展钦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抓好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的研究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规划原则,将水资源保护作为规划的重要目标,注重研究工程群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叠加效应,统筹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对钦州市境内的三条河流钦江、大风江和茅岭江,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节水管理工作。向水利部申报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单位。
整治影响“三江”水质的违法违纪行为 , 妥善处理生产与生活的关系。以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为重点,对“三江”进行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用市场的办法,对河道采砂权实行公开拍卖出让。6月5日、27日,市水利局先后两次面向社会对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共五个标段的2年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拍出了3630万元。这次公开拍卖河段河道采砂权,在钦州市,甚至在整个广西还是第一次,取得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继续实施每季对钦江、茅岭江、大风江、小江等河流(水库)断面和每月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
落实 “三权一方案”制度,妥善处理执法与审批的关系。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和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权一方案”制度,继续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上半年,全市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8个,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38公顷,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8438.03万元,预测可减少水土流失量为84.4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