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康市在关于进一步加快以南康甜柚为主的果业开发决定中,明确规定果业开发必须全面实施水保工程,凡水保措施不达标的果业开发,在年终目标考评、优惠政策兑现、有关行业补助等方面实行水保“一票否决”。
南康市是“中国甜柚之乡”,甜柚是该市农村的一项主导产业。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该市农村产业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山地开发的热情空前高涨。但是,由于开发速度过快,一些地方只注重数量,而忽视开发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部分地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甚至造成了一些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在龙回镇与浮石乡交界处规划了一个连片4万亩的南康甜柚生态示范基地。基地实行准入制度,由市果业和水保部门两家负责,规定各业主在开发前要先向果业部门交纳开发保证金,向水保部门申报水保方案。在开发中要严格按水保作业设计的要求,搞好山顶青山戴帽,实行等高开垦,整成反坡条带,带内开挖水平竹节沟,条带外坡及其他空闲地带种植水保草,并修建沉沙池及其他水系配套设施。决定强调,全市各地的果业开发要以示范基地为样板,做到山地开发,水保先行。工程整地结束后,要经水保部门验收把关。凡水保措施建设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乡镇或单位年终考核不能计算任务,并取消农村工作评先资格;开发业主和个人除不能享受甜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关补助政策,不退还保证金外,还要视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程度依据水保法对其进行处罚。
(南康市水保局 ; 李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