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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土保持:走在希望的田野上
录入:本站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时间:2008-8-26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走在新化县水土保持示范点毛家垅杨梅基地上,满山翠绿的杨梅树迎风招展跃入眼帘,基地的承包人杨友庆欣喜地告诉大家,基地丰收不但给他们带来了可观的收入,而且还保护好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真正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这是7月23日记者在湖南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现场参观中亲历的一幕,与记者同行的湖南省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实现水土保持工作思路的深刻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14个市(州)、109个县(市、区)设立了工作机构,其中17个县(市)设立了水土保持局,8个市(州)设立了监测分站,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已达1800多人。随着人为水土流失的主要成因由过去的以农业生产为主向近年来以开发建设活动为主的转变,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将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法工作上,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据统计,仅2007年,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900个,征收水土保持规费超过7000万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治理经费26亿元。两年来,全省农发水保项目11个县(市)的58条小流域共投入各类资金7600多万元,建成了一批林草设施和水利水保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0平方公里,农发水保项目建设深受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赏。同时,全省以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为基础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建成了总站、5个分站、16个监测场、75个径流小区和两个注流域沟道观测站,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主要水土流失地区的监测网络,获得了部竣工验收专家组“监测站网建设技术含量较高、配套设施完善、监测数据可信,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的评价。

    当记者问及如何立足当前的成绩持续推进全省水保工作时,负责人语重心长地说:“我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9.07%,加之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的发生,水土流失面积还在进一步扩大,我省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任重道远。”

    他凝神片刻又立即舒展眉头坚定地告诉记者,要巩固和发展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湖南将按照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监督执法为中心,精心抓好专项行动,促进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一是加强对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和公众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的水土保持工作体制,建立起一支关系顺畅、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运行有力的专职执法队伍。二是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工作的各项程序。严格水保方案审批,一方面在开发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要确保所有的项目都申报水保方案,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保方案的质量,确保水保方案能够在充分发挥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为主体工程降低造价、维护安全生产运行提供保障;加大规费征收力度,拓宽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监督执法工作的资金来源,抓住水土保持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规范规费的使用管理,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对规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作为水保方案审批后的必经程序,认真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给予开发建设项目及时的水土保持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全面开展竣工验收,全面评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对水保方案实施不到位,存在着较大水土流失隐患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限期完善相关水土保持措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再申请验收。三是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采取人大或政府牵头检查、多个相关部门联合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有效形式,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和规范建设项目依法履行防治水土流失义务。对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严肃查处,以树立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权威,扩大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负责人一边向记者介绍,一边回望那坡上浓浓绿装的杨梅基地,眼里充满了对水保工作的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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