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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录入:本站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时间:2008-8-18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安徽省地处淮河中游、长江下游,全省总面积13.94万km2,平原、山区、丘陵各占总面积的30%左右,湖泊、洼地约占总面积的10%。其中长江流域面积6.64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7.6%。据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8775平方公里,长江流域约为12870平方公里,占全省流失面积的69%,主要集中在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丘区和江淮丘陵岗地。

    多年来,在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江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宣传为先导,以科技为支撑,一手抓预防监督,一手抓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与体会

    (一)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近几年,在水利部和长委的大力支持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至2007年底,安徽长江流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0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水平梯田103千公顷、沟坝地105千公顷、水保林730千公顷、经济林35千公顷、种草12千公顷、封禁治理449千公顷。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已由八十年代后期的1.93万平方公里下降至现在的1.2万平方公里。尤其是自国债项目在安徽实施以来,流域内各地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累计投入各项治理资金15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国债资金5400万元,地方多渠道自筹9800万元以上,每年开展小流域治理近20条,治理水土流失100多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已由农村向城市、由山区向江淮丘陵区及淮北平原丘岗地逐步扩展,并涌现出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综合治理典型,长江流域有1个市、1个区和20条小流域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城市、示范县和示范小流域。

    在长委的组织下,编制了《崩岗防治规划-安徽省部分》。今年,滁州市通过了长江流域城市水土保持试点验收。

    ——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已将水土保持作为山丘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开始实施了“生态安徽”建设,许多地区将生态立县(区、市)作为一项重要决策;建设单位和个人主动上门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明显增多;群众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一个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水土保持事业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近年来,全省长江流域平均每年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400多件,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50余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00万元以上,督促建设单位投入4000~5000万元用于水土流失防治。铜陵电厂、池州电厂、安庆电厂、沿江高速公路、沿江铁路、川气东输和仪征至长岭输油管道工程、合宁高速公路扩建等一大批生产建设项目均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长江流域12个地级市、40个县(市、区)均出台了水土保持法的配套性文件。有3个市、23个县(市、区)设立了独立水土保持机构,3个地级市在机构改革中经编委批准成立了水土保持机构,其余未设立独立机构的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均落实了兼管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省、市、县、乡四级水土保持监督网络已由山丘区发展至流域各地。

    ——监测工作稳步发展。我省分别于1986、1999年、2000年三次利用航拍图片、卫星遥感解译资料对全省范围水土流失状况进行阶段监测,并编制了《安徽省土壤侵蚀现状和动态变化分析报告》;1998年起,与省水文局联合,动用40个水文站进行了河流悬移质含量的监测;全省4个水土保持试验站和有关县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构也开展了小范围、短时段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01编制完成了《安徽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草案),2002年成立了安徽省水土保持生态监测总站。2005年,省编委正式批复在省水文局增挂安徽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牌子。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科研等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全省长江流域25多个县(市、区)、7个市编制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大别山南麓、巢湖流域、新安江流域、阊江流域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件,70余条小流域的实施方案编制完毕,进入项目储备。开展了“生物护坡试验研究”、“江淮丘陵水土流失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坡地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等多项课题研究。利用省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专项经费为安徽长江流域12个市、23个县(市、区)水保(农水)机构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器材,全省水土保持综合信息系统的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

    (二)主要体会 

    1、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区域经济相结合,是巩固治理成果的关键

    在多年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践中,流域各地逐步认识到:必须紧密结合安徽长江流域的自然立地条件,从实际出发,将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区域经济相结合。通过居民点附近的小范围高标准治理,换取大面积的有效封山育林、育草,一方面充分发挥了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节约了投资,另一方面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同时,建成后的基本农田、经果林和山塘、护岸、堰坝等水利、水保设施由于能够给农民和经营者带来切实的收益,提高了他们管护的积极性,从而巩固了治理成果。目前,治理过的小流域,几乎没有出现治理后水土流失面积反弹的现象。

    2、不断拓宽投资渠道,是加快综合治理进程的重要措施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必须改变单纯依靠国家或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做法,多层次、多渠道开辟资金来源,增加对水土保持的投入。1998-2006年间,除中央支持的5200万元国债资金外,我省投入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经费达9600万元以上,有效地加快了综合治理的进程。实践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在一年一度的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江淮杯”竞赛中设立水土保持单项奖,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构建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主渠道。二是积极争取省财政重点农水水土保持经费、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中荷合作等项目资金,投入水土流失防治。三是在“两工”取消的情况下,一方面运用“一事一议”政策筹资筹劳,另一方面积极进行小型水保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对一些经济效益明显、成效突出的水保设施,采取治理前或治理后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的办法,鼓励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加快综合治理开发的进程。

    3、持续不断的宣传,是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基础

    多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始终将宣传工作作为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先导,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形成了诸如“四个面向,三个结合”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持续不断地宣传,使水土保持的知识和理念走入千家万户,深入社会各界,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4、强化队伍建设,是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发展的根本

    为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水土保持工作队伍,我省首先从加强培训着手,除积极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培训外,省、市、县各级坚持每年均举办1~2次水土保持培训班,培训人次在1000以上,有效地提高了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将水土保持经费投入与机构建设相挂钩,鼓励市县积极成立水土保持机构或及时对机构进行了适当充实、调整;三是初步建立了工作规章制度和人员的奖惩机制,既提高了执法人员工作待遇,又明确了其工作责任;四是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通过上述办法,使水土保持工作有了一支稳定的工作队伍,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

    5、争取多方支持,加强沟通与协作,是预防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手段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既需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又需要相关部门和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互沟通和通力协作。目前,在我省山丘区大部市、县,基本建立了向党委、人大、政府定期汇报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寻求理解与支持。同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计划、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在按照各自职责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时,相互协作,联合把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治理任务艰巨,投入严重不足

    我省长江流域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且主要集中在大别山南坡和皖南山区,其中大别山南坡水土流失面积为4990平方公里,这些地区由于交通不便、环境相对封闭、更在革命战争和建国初期以人员和环境为代价做出过巨大牺牲,导致经济较为落后,地方财政和群众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随着全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致使治理任务更加艰巨。尽管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以及社会各界加大了水土保持的投入,水土流失的治理步伐不断加快,但治理投入与当前的水土流失现状,与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相距甚远。

    2、开发建设项目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呈加重趋势

    近年来,我省各地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力度,部分地方行政领导或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或为减少地方项目投资,盲目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进行干预,加之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自身利益出发,以减少水土保持投入作为节约资金的办法,导致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难以落实。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不断加剧,部分地区出现了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水土流失呈发展趋势。

    3、部分地区水土保持机构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我省虽有23个县(市、区)、6个市经编委批准建立了水土保持机构,但人员配备不够,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亟待提高。江淮和淮北许多有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的地区,目前仍没有专门承担水土保持工作职能的机构,人员也多为兼职,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深度不足,综合治理处于试点阶段,预防监督主要开展了规费征收工作。

    4、工作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省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主要集中在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区的防治工作虽已开展,但工作深度不足。该地区水土流失虽然不及山区严重,但由于其人口密度大,经济活动频繁,因生产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也十分严重,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预防监督工作尤为重要。同时,山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的进展也不平衡,有些地方的工作进展情况与其水土流失状况很不相称,工作力度亟待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只有少数城市开展,大部城镇还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造水土保持舆论,大张旗鼓地宣传水土保持方针政策,从“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紧扣时代主题,联系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展开宣传。

    2、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为重点,以预防监督机构建设为基础,以行之有效、与时俱进的执法方法为手段,不断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力度,真正将“预防为主、保护在先”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到实处。

    3、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安徽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际出发,不断拓宽治理资金来源渠道。在积极向中央申请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自力更生,采取受益群众投工承诺、社会资金参股计权、各部门资金拼盘、各级财政配套等办法,增加水土保持投入。

    4、积极探索安徽特色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新思路,改变过去为治理而治理的传统观念,将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平台(基地)建设相结合,以经济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以经营者的利益驱动促进管护措施的落实。

    5、全面总结综合治理工作中采取的生态修复工作经验,以此为基础,以县为单位,选择3-4个不同类型的地区,扩大生态修复试点范围,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向面上推广。

    四、建议与请求

    1、安徽大别山区南坡面积13407平方公里,涉及7县(区),均是革命老区、山区、库区和国家级贫困县,水土流失面积4990平方公里,是我省两大水土流失区域之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尽管各级政府及当地群众不断加大投入,连续多年开展综合治理,但由于资金不足,治理进度较慢。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对长江中、下游防洪保安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请示尽快组织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和崩岗治理项目。

    2、希望长委在小流域试点和其他项目安排上继续对安徽予以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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