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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抓好“长治”工程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录入:本站  来源:贵州省水利厅  时间:2008-8-19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我省“长治”工程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增加基本农田,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及人居环境,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抓好“长治”工程,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省“长治”工程建设情况

    多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环境立省和富民兴黔战略,把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相协调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省“长治”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1989年以来,我省毕节、遵义、六盘水、铜仁4个地(市)19个县(市、特区)先后启动实施了“长治”工程,完成了一至六期的建设任务,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61.89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实施“长治”第七期工程。

    工程实施中,我省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抓好典型引路、示范带动。2001年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结合毕节“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人口控制”试验区和“贵毕公路经济文化长廊”建设,大力开展了贵毕公路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至2007年底,完成了西溪等26条小流域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3092.54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7平方公里,将公路沿线建设成为融环境优美、绿色产业和经济发展为一体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通道,在实践“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中起到了大示范、大推动、大发展作用,为毕节地区乃至全省展现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同时,围绕新农村建设,各地在“长治”工程建设中结合当地实际,抓出了遵义龙坝、金沙大田等一批新农村建设的水土保持示范小流域,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长治”工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赋予了水土保持重要地位,为水土保持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赋予了水土保持更加丰富的内涵和历史使命。具体来说,新农村包括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等5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范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现代化新农村;是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二)“长治”工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推动农村“生产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宽裕”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我省在“长治”工程建设中,针对贵州水土流失严重、人多地少、坡耕地比重大、粮食产量低、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坚持治理水土流失与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相结合,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为重点,大力实施坡改梯,配套建设蓄、引、拦、排、灌坡面水系工程和田间生产道路,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林果、种草养畜,实施沼气池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大力推广以“猪、沼、果”为代表的多种开发治理模式和“公司加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培育、发展和带动了一系列初具规模、效果良好的水土保持产业和一大批水土资源开发基地、大户和企业,集约高效地利用水土资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生产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宽裕”,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桐梓县溱溪河小流域经过治理人均基本农田由治理前的0.54亩增加到0.69亩,人均经果林面积达到0.37亩,粮食总产量增长54.4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500元。

    习水县吼滩河小流域采取“林草间作,种草养畜,治理与富民并举”的治理措施,完成了水保林4850亩,经果林580亩,种草11100亩,区内群众养殖牲畜由原来的5100头增加到20856头,家禽由7480羽增加到12340羽,养殖大户由24户增加到140户,农民人均增收835元。

    黔西县对驮煤河、银松、湾子等小流域实施坡改梯增产粮食进行典型调查,剔除施肥、良种及其它增产因素,实施坡改梯后每亩净增产粮40-45公斤,最高达60公斤。粮食生产的增长,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饲料来源,加快了治理区畜牧业的发展。据黔西县统计局统计,该县畜牧业产值近几年来增长率均在20%以上,畜牧业对人均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0%左右,人均增收45元,“长治”工程治理区内畜牧业产值增幅达50.49%。

    遵义县龙坝小流域通过实施坡改梯及坡面水系配套工程,大大地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仅烤烟一项当年就增收15万元,平均每亩增收102元。据统计,小流域内亩均产粮增加100公斤,人均畜牧年产值增加60元,直接受益人口3100人,当年增加农业产值18.6万元。

    2、促进“乡风文明”,实现“村容整洁”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农村社会发展向现代化迈进的显著标志。我省在“长治”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治水、改土、建池、建园、建家的优势,积极整合有关部门的相关项目,把水系、道路、农田、村庄、绿化美化、景观建设等一并进行统筹考虑,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建设高效农田,全面配套水系,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绿化荒山荒坡,改善农村道路,美化居住环境,从而达到夯实农业基础,强化农业后劲,改善人居环境,使农民的家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和谐优美。每到秋季,治理区内呈现出一派林茂粮丰,瓜果飘香,环境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象,实现了“村容整洁”。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农民收入的增加,电视、电话、手机等进入广大农户家中,增加了广大农民接受信息和学习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文明新风不断吹进广大农村,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了“乡风文明”。

    毕节地区结合党建扶贫工作,在“长治”工程建设中,积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农办、烟草等部门的相关项目,在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从改善当地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着手,对区域内供水、供电、交通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建设,大力修建蓄水池、修建进村串户道路,对农户庭院进行水泥硬化。民政、民宗等部门实施茅草房改造,农业部门进行良种推广和“一池三改”,畜牧部门进行圈舍改造,推广良畜良禽饲养,扎实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遵义县按照“六改一路子”的工作思路,在治理区内实施改水、改土、改路、改厕、改灶、改环境等“六改”,积极发展经济林果等水土保持产业,帮助群众寻找一条增收致富的好路子。同时,结合相关项目的实施,在治理区开展了建图书室、建文体活动场所和建宣传栏的“三建”和治理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五乱”活动,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增加群众收入,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治理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夯实了基础。

    金沙县板桥小流域以“长治”工程为依托,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实现了“走路不湿鞋,吃水不用抬,村寨亮起来”的治理目标。通过“长治”工程的实施,小流域内群众积极发展水土保持生态观光旅游,农民经济收入从治理前的人均不足800元提高到3600元,其中有9户农户接待县内外游客近2万人次。

    3、推进“管理民主”

    我省在“长治”工程建设中,按照水利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产权预先确认、项目公示以及农民投劳承诺等制度,同时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让广大农民在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过程中,学技术、学文化、学管理,水土保持意识、管理意识等得到增强,落后陈旧的思想观念得到改变,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促进社会进步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推进了
“管理民主”。

    三、新形势下我省“长治”工程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还有许多制约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矛盾和困难尚未消除,“长治”工程建设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一)农村人口、水土资源、生态环境的矛盾突出
由于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地理地质环境影响,贵州农村经济发展与水土资源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少,坡耕地比重大,加之水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分布不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水土资源的有效利用,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发展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水平低下,严重阻碍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在我省石漠化严重的地区,水土资源已到了难以维系人类生存的地步。如不进一步加大“长治”工程建设力度,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承载力不足将会成为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的“瓶颈”。正如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特别强调:“贵州资源丰富、环境优美,但总体上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极易受到破坏而很难修复,因此,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丝毫不能放松,要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

    (二)治理速度缓慢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明确提出,用大约50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基本得到整治,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中华大地山川秀美。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我省长江流域区间目前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还有5万多平方公里,按照现在的治理速度,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对提高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需要,亟待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因此,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成为当前我省“长治”工程建设最为迫切和重要的任务。

    (三)资金投入不足

    贵州属我国西部老、少、边、穷的山区省份,地方经济落后,农村贫困面大,难以依靠自身投入开展大面积水土流失治理。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我省“长治”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投入仍然十分有限,投入与任务目标极不匹配。从目前投入的力度来看,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四)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省各种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城镇化步伐加快,
资源开发强度增大,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仍然存在。今后随着我省铁路、公路、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必将进一步增加对水土资源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不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力度,将很可能超出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对我省有限水土资源和脆弱生态环境的保护构成巨大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作好规划,加大项目整合力度

    充分发挥水利水土保持部门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能,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前提,按照“政府牵头、水保搭台、部门唱戏、群众参与”的方式,认真作好规划,把国土、农业、扶贫、林业等部门的相关项目有机整合起来,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长治”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形成“长治”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都来关心和支持“长治”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管理,切实搞好“长治”工程建设

    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治理效益,充分发挥“长治”工程在治理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综合功能,突出“长治”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与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水保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

    结合“长治”工程建设,不断探索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土地石漠化、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搞好水土保持的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专题研究和技术引进,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努力提高治理成效,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把预防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以预防保护保治理开发,以治理开发促预防保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和经济的手段,加强对现有植被和治理成果的保护,特别是加大对我省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保护。二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为突破口,狠抓“三权”落实,使水土保持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以及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走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狠抓典型案件查处,努力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长治”工程既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美化生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其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作用将越来越突出,任务也将越来越繁重。我们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与水土保持的自身规律有机结合起来,把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水土保持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与水土保持的丰富内涵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新时期我省“长治”工程建设的新局面。

    二〇〇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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