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以南地区全部属长江流域,是嘉陵江、汉江、丹江的发源地,涉及宝鸡、汉中、安康、商洛、西安等5个市的31个县(区),土地面积7.21万平方公里,占长江流域总面积的4%。流域内除汉中、月河等少数山间盆地外,全部为秦(岭)巴(山)土石山区,山大沟深,土薄石厚,是我省两大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之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65万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50.6%。年流失泥沙总量1.2亿吨,占长江年输沙总量的十分之一。同时,我省汉、丹江流域也是丹江口水库主要水源区,流域面积占丹江口水库控制总面积的65.9%,境内多年平均进入丹江口水库水量约占总入库水量的70%。
1989年以来,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等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先后有13个县实施了“长治”一至七期工程建设,累计治理小流域33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84.96平方公里,完成中央投资1.97亿元。2007年,我省丹江口库区有17个县(区)列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近期实施范围,20个项目区的44条小流域正式启动实施。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实现“一江清水供北京”为目标,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构建和谐社会、保护水源区水质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有力地促进了陕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大改善了水源水质。
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2007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长治”工程第十八次工作会议精神,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结合我省实际,我们提出了“两个三”的工作思路,即突出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渭河流域水土保持和淤地坝建设“三大重点工程”;牢牢把握贯彻《水土保持法》、发布监测公报、推进水保改革“三个抓手”,开拓创新,加快发展。 把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纳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放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两年来,“长治”工程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共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82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94.17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一)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进展顺利
2007年10月,水利部在我省安康市召开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启动会,我省以启动会为契机,及时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做出专门的安排和部署, 并派出工作组到项目建设第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据统计,截止6月底,全省启动实施的20个项目区44条小流域全部开工建设,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3.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66.14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97.36平方公里。
(二)“长治”七期工程成效显著,新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展开
2007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家“长治”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渠道调整的形势,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说明该项目一直遵循的管理模式和要求,使得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投资继续用于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证了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投资效益。2007年,“长治”工程12个项目区开工38条小流域,全面完成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65平方公里的建设任务。2008年计划调整为5个项目区后,13条小流域全部启动,目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02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任务的55.6%。
面对“长治”七期工程今年到期的形势,我省及时布置新一期“长治”工程前期工作。目前,新一期“长治”工程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已全部通过审查和审批,2009年度建议计划已经上报。
二、抢抓前期工作,强化项目管理,努力搞好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2007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启动实施以来,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把水源区水土保持工作放到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大局、放到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的政治高度,贯彻落实到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实践之中。作为省级项目管理部门,我们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抓住前典、运用两监、把好两关”的建设管理新思路,在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建立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与水土保持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省级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全力以赴开展工作。省水保局把抓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作为实现项目带动战略的具体举措,列为全省“三大重点工程”之首,举全局之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十分关心项目建设,主管副省长姚引良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市、县对项目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落实责任。县政府与项目区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夯实工作责任。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省各级2007年落实前期工作经费300余万元,确保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抢抓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打好基础
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基础。在抓前期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有四点:一是及早安排,快速启动。2007年1月水利部在武汉召开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规划协调会后,我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召集列入近期实施范围的安康、商洛、汉中3市17个县(区)水保部门,传达会议精神,布置项目区选定和资料收集工作。随后省、市、县三级组织技术人员400余名,历时1个多月,加班加点,全面完成了第一批44个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典型小流域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今年3月,我省再次对第二批40个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典型小流域初步设计做了系统安排,7月上旬全部完成了项目可研,为争取2009年度投资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培训,保证质量。省上根据长江委制定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可研报告编写提纲》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力量编写了《培训讲义》,对计算机制图、工程概预算编制,以及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系统辅导。同时,省、市水利水保部门在冬春治理季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督促指导,现场解决技术问题。在总结去年前期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省水保局专门下发了文件,对今年前期工作中应注意事项、概(估)算取费标准、单项措施定额、主要材料和农产品价格等提出指导意见。三是重视审查,严格把关。项目启动以来,我省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区17个县(区)84个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初步技术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2007年项目可研报告全部通过了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的技术审查和省发改委的审批。同时,我省于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上半年分2批审查、审批了141条小流域初步设计,保证了投资计划尽快安排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四是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在认真搞好地方项目的同时,我省非常重视中央项目资料收集工作,明确要求省水保监测中心和市、县水保部门,必须按照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积极开展监测站点、示范小流域和中心苗圃的选点、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为中央项目提供了准确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机制
在制度建设上,一是规范前期工作。2007年4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申报程序,落实了部门职责,并明确由省水土保持局组织项目可研初审、小流域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二是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省上制定了《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办法》、《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三是强化项目动态管理。我省将监理和监测作为项目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行项目监理制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监理、监测公司已经进驻项目工地并开展工作。四是省水土保持局切实履行省级项目管理职能,制定详细的前期工作和项目管理流程,界定每位管理人员的职责,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打破处室界限,整合全局技术力量,建立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管理体系。
(四)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激发群众建设热情
在项目建设中,我省各地突出当地特色,在工程建设中抓典型、树样板,在典型中形成治理模式,在示范工作中总结经验,大力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安康市组织紫阳、汉滨、白河、汉阴、石泉等县到“长治”县考察,细化工程实施方案,把外地经验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在溪沟整治、坡面治理、经果林、水保生态林等方面,体现地方特色,突出流域特点,高起点,高标准,努力建设水土保持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汉中市略阳、宁强、镇巴等县总结多年“长治”工程建设经验,抢抓秋季雨水多、墒情好的有利时机,采取得力措施,实施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商洛市在项目启动初期,就要求各县(区)选择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小流域率先实施,抓出示范样板,带动后续流域上马。丹凤县为了探索丹江川道小流域治理模式,以商棣项目区的万湾小流域为示范点,按照“以人为本”和“人水和谐”的原则,全方位规划,发挥优势,打造水保生态示范流域。商州、商南都选择了沿川道、312国道的浅山丘陵区小流域启动治理,将重点放在坡耕地多、人口稠密、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并积极探索土坎梯田植物护坎和预制件筑坎技术。两年来全省在长江流域建设示范流域50条,示范典型100处,辐射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五)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舆论氛围
“一江清水供北京、上下游利益兼顾、供水区受水区双赢”,已经成为全省干部群众的共同心声。我省将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转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入手,不断增强生态意识和水保意识,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使保护生态环境和水源区水质成为群众自觉行为。一是省、市、县(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二是结合3.22世界水日和6.29水保法宣传日进行大规模集中宣传,及时报道我省各地在项目建设中的动态。三是组织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西部大开发》、《陕西水土保持》等媒体记者,深入商洛、安康、汉中等市、县采访,发表多篇高质量稿件,使公众全面了解项目建设背景和进展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今后工作设想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把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优良这一主线,贯彻到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始终,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新型水源区。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建议国家扩大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治理范围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近期规划安排我省的治理县(区)只有17个。为扩大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治理范围,在新一期“长治”工程规划中,我省选取了16个项目县,其中有7个县未开展过“长治”工程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要求治理的愿望非常迫切,另外9个县的项目今年就到期。恳请国家能将我省这16个县列入新一期“长治”工程。
(二)建议国家尽快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为了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质,国家对汉、丹江流域现有工业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转,有些甚至是当地支柱产业,地方经济受到较大损失。建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是水源区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呼声,对于保护水源水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对水源区实施生态补偿,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同,因此,恳请国家加快建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步伐,出台相应政策,切实把保护水源水质落到实处。
(三)建议国家适当提高水土保持工程中央资金补助标准
目前在我省实施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和“长治”工程,治理每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中央投资为10万多元,而要真正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每平方公里至少需投资50万元。我省长江流域31个县(区)中就有18个县是国定贫困县,5个县是省定贫困县,地方财政极其困难,加之“两工”取消和主要材料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水土保持工程投入严重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发挥。恳请国家能考虑我省实际,适当提高工程建设投资中央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