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从1989年开展以“长治”工程为龙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各级水保部门高度重视治理成果的管护工作,管护措施到位,保障了水土保持工程的效益可持续发挥。我省各地在水土保持管护工作中探索出了丰富的经验。
一、依法管理,健全管护体系
为了搞好水保设施的管护工作,防止重治理、轻预防和治管脱节、重治轻管的现象发生,四川省各地依法加强了预防监督和管护工作。大部分重点项目县(区)都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站,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专兼职管护队伍。如广安市的各县(区)配备了55名专职水保监督员,负责水保监督执法和水保设施的管护工作;各重点治理乡镇配备了水保监督员118名,村、社设管护员1568名,从上到下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四级强有力的水保监督管护体系,做到了大事有人管、小事有人办、违法案件有人查。项目乡(镇)、村还制定和完善了管护的乡规民约,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监督人员凡发现有损坏水保设施的现象,及时查处,限期修复,既体现了“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又做到了“责、权、利”相统一,增强了项目区农民的水土保持效益观念,促进了水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二、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
四川省各重点项目县(区)对验收合格的水土保持设施依据性质、受益范围的大小,县水保部门与治理成果所在地的村、社、户签订治理成果移交书,明确治理成果的名称、范围、面积、数量、管护要求。并依据各项治理成果的管护特点,制定发放管护手册,做到管护人明确,管护任务明确,管护职责明确。如广安的各县(区)通过填发管护手册,明确了管护主体的责任。县水保监督站统一填写水保设施管护卡片和管护手册,将国家补助兴建的水保设施项目按管护责任人、项目名称、石方量、树种、数量、保护面积、造价、国家补助额、竣工时间等逐项填写在管护卡片和管护手册上,然后由县水保监督站、乡(镇)、村、社和管护责任人现场核对,现场签字,盖章生效,管护手册由管护责任人保管,管护卡片由县水保监督站、乡(镇)、村、社各存一份备查。
三、创新机制,调动管护主体积极性
为调动管护主体的积极性,四川省各重点项目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出了不少成功的管护经验。如盐亭、巴州、梓潼等地的管护经验很好。
(一)诚信承诺制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建后管护和项目区内人为活动的有效控制,盐亭县总结出了“集资投劳诚信承诺制”和“项目区内人为活动的诚信承诺制”。
1、集资投劳诚信承诺制的具体作法
一是项目区的各个村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按工程所需的土石方开挖、回填、青苗补偿、土地调整等将任务落实到人头,以自愿方式把这些任务折算成现金,并将其中的50%和《项目申请书》、《集资投劳诚信承诺书》以及该项目资金管理的《授权书》一同交县水保办,作为该年度项目争取的必需条件和任务完成的诚信承诺,做到“民风”、“民力”、“民意”好的就立项。二是县水保办根据《集资投劳诚信承诺书》和《授权书》,及时将项目村(社)交纳的“集资投劳诚信承诺保证金”进行专户存储,在保证该资金不挪作它用的同时,由项目村(社)的干部群众代表,组建考评小组,依据项目主管单位已制定的《土石方开挖回填程序与各项措施建管办法》的要求,分阶段实地考评各项目村(社)所应该承担的土地调整、青苗补偿、土石方开挖、回填与工程管护等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该项资金足额足息退还;对任务完成较差的村(社),该项资金可直接用于未完成任务的继续完成或因回填和管护不到位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恢复与赔偿。
2、人为活动的诚信承诺制
盐亭县结合项目区实际,要求已立项的项目村(社),必须在该项目正式进场破土动工前,向县水保办作出人为活动的诚信承诺,并签订《项目区内人为活动诚信承诺书》。其内容包括:一是项目村(社)依据各项措施的具体放样位置,研讨、制定、确认相应的管护制度和责任人,并建档设卡,及时交县水保办存档,作为工程开工的主要依据。工程开工后,县水保办又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当地村(社)干部,对已落实的管护人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对已建管护制度的实用性进行调研,好的加以确认,不好的给予及时完善。从而确保了建后各类工程设施的及时管护,做到了“池有人管、凼有人清、塘有人修、渠有人护、林有人育”的良性管护体系,使工程效益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发挥。二是设置监测小区,及时测出建前建后效益与各项措施有无管护制度、有无管护责任人的利用时效比;划定监测地域,调查分析有规律、有限制的人为活动与无规律、无限制的人为活动,给当地农村经济带来的现行经济与长效经济的对比数据。以科学的态度,明确不良的人为活动,会给生态和人居环境带来的各种恶性影响,指出制约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诸多原因,依法制定擅自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各种赔偿和处罚条文,从而逐渐引导项目区内人为活动的日趋正常化,为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 建管联动机制
巴州区在进行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初期,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对外公开招标、制定优惠政策等吸引有实力的公司等多种形式,将改造坡耕地后栽植的经果林及配套的坡面水系工程确定给农户、大户、公司等业主进行管理,并让他们参与建设的全过程,使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得到有机统一。同时,确定的管理者要与当地村组就管理对象签订建设承诺书和管护合同。其具体作法如下:
1、确定管护主体
一是召开村民大会。在各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确定后,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程序,由流域涉及村组分别召开村民大会,由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向村民公布并讲解各水保措施的布局及具体的实施情况。同时,村组就拟将给各水保措施确定给具体的管护人员进行管护,并参与建设全过程的基本方案和计划给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公布和解释。确定管护主体的基本原则是:集中连片的坡耕地改造后栽植的经济果木林及配套的坡面水系工程通过公开招聘、提供优惠措施等引进大户、公司参与建成后的管理。分户或联户改造坡耕地后栽植经果林及建造的沟、凼、渠、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农户利用卵石、块石或条石砌埂改造房前屋后的空隙地而建成的小果园、小药材园等由农户自行参与建成后的管理。联户或单户受益的田间作业道,进行分段责任管护。
二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出台按面积给予在治理区搞开发的业主定补,给予承包、租赁发展农、牧业的大户技术、资金、物资、政策扶持等优惠政策。(1)国家根据实际投入配套的水利水保工程及提供优质果苗,给予资金和技术扶持。(2)制定相关文件保障业主的权利,明确业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由政府审核办理登记手续后享有继承、转让、抵押、参股联营的权利。(3)业主在经营管理期间享有对果园和配套的池、渠、凼等小型水利水保设施的管理权、使用权、经营权、维护权和对成果的收益权。业主在经营管理期间不能擅自转让、变卖、租赁并对其不享有继承权。管理期满时,享有优先下轮承包权。
三是发布招商公告。村民大会一致通过后,由水土保持部门会同当地村组就拟对外招标管理的经济果木林的地点、面积、配套的坡面水系工程的数量、经济果木林的品种通过电视、报纸等进行公开发布并诚邀能人志士参与建设管理。
2、签订建设承诺书和管护合同
管护主体确定后,各管护主体首先要与当地村组签定承诺书,要积极支持工程的建设并保证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劳力投入或资金投入,配合施工单位进行进度安排、组织协调等施工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同时,要签订管护合同,以规范双方的责、权、利。业主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果木和设施的完整,如有损坏必须进行维修以保证正常运转或照价赔偿。村组必须为业主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解决管护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
3、 参与现场施工
业主派出专门人员作为现场施工员对蓄水池(沉沙凼)的修建、排灌沟渠(沉沙凼)的安砌、田间作业道的铺设、堰塘的整治、坡耕地的改造、经果林的栽植等进行现场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施工过程的隐蔽工程,做到严格按照设计的标准进行建设,决不允许偷工减料或敷衍了事。
(三)建管同步机制
梓潼县在农发水保项目建设过程中,针对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不同步的实际,重心下移,通过项目区村(社)制定具体的工程管理办法和推选村(社)协管员,建立县水保办----项目区村(社)两级监管机制,强化对农发水保项目工程规划、用地、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工程维护及建后管理等工作,促进农发水保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同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1、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具体的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的同时就相应制定了水保工程管理办法,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装裱上墙。所制定的管理办法由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使得管理办法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措施能够切实落到实处。例如塘堰的管理办法就包括:(1)山坪塘(堰)归集体所有,所在社社长为管护牵头人。(2)水费按用水量收取,水价按提水成本确定。水费主要用于工程的养护、维修,收支必须接受收益户的监督并定期公示。(3)山坪塘(堰)受益户均有工程养护维修义务。维修费用在水费中开支,若超支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4)山坪塘(堰)及引水沟每年由受益户分摊投劳掏淤一次。(5)山坪塘(堰)水面承包必须经受益户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包。承包方要服从管理,严禁任何破坏工程和水质的行为。
2、严格村(社)协管员推选条件,达到“三具备”标准
项目村(社)制定了协管员推选标准,具体条件为: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文化程度,熟悉工程管理;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群众公认度高。具体操作中是水保项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一经现场规划放线以后,立即明确工程的管护主体,由群众在蓄水池、配套渠系工程控灌区内的受益户中按照协管员推选条件公推数名责任人,该责任人即为项目区工程建设协管员,按村(社)制定的管理办法负责本区域水保工程建设日常监管工作。
3、明确村(社)协管员工作职责,承担“八项”工作任务
村(社)协管员一经确定以后,立即将协管员名字向社会公布,并将协管员名字写上标识牌,挂在蓄水池栏杆立柱醒目位置。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工程协管员可优先享受30%-40%的用水分配权作为管护报酬,从而解决了工程后续管理费用问题。同时对协管员实行定岗定责,承担八项工作职责:(1)积极做好辖区内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意义、作用、工程建设内容等的宣传工作;(2)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水土保持工程规划放线、土地调整、青苗补偿等协调工作;(3)协助施工队积极搞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4)负责搞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蓄水池、排水沟、沉沙池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的劳动力组织工作;(5)负责搞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日常维护等工作;(6)负责组织控灌区受益户积极搞好工程后续管理工作,禁止放牧和人为蓄意破坏水保工程;(7)负责组织控灌区受益户积极搞好水土保持工程防洪、蓄水、掏淤等工作,做到蓄水池每年淘淤1-2次,沉沙及引水沟每年淘淤2-3次;(8)负责组织控灌区受益户积极搞好辖区内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清理蓄水池、渠道内垃圾,保持工程整洁、渠道排灌畅通无阻。
4、加强协管员动态管理,考核实行与工作成绩挂钩
项目区村(社)还建立了协管员考核机制,制定了考核办法,协管员接受受益户的民主监督,根据管理工作成绩好坏,由控灌区受益户每年公开推选确定新的协管员,实行协管员动态管理。
梓潼县2006年农发水保项目通过推选项目区村(社)协管员,实行水土保持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同步,能有效弥补县水保办、项目乡镇工程管理人员紧张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中及建后的监管。
以上水土保持管护工作经验都各具特色,可操作性强。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水土保持管护工作要依法管理,做好宣传发动,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效益的可持续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