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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谋划 精心组织 努力夺取水土保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全面胜利
录入:本站  来源: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时间:2008-8-19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5•12”汶川大地震使四川省14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面积约3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62%,其中重灾区涉及到39个县(市、区),受灾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受灾人口达2800万人。汶川大地震,给四川人民造成极大伤害,四川省的各行各业损失惨重。在此大灾面前,全省水土保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众志成城,全力以赴,顽强拼搏,为减少灾害对水土保持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水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在灾后第一时间,我们也收到了水利部、长江委和兄弟省市同行们以各种形式对我们表达的关切和慰问,收到了陕西水土保持局的捐款,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血脉相通、心手相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友爱互助精神,让我们深深体会到了全国水土保持大家庭的温暖。在此,我谨代表四川省水土保持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向无私关心、大力支持我们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最真诚的敬意!

    下面,我就四川水土保持的受灾情况和恢复重建的构想及工作建议作一简要汇报。

    一、四川水土保持受灾极其严重

    “5•12”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使我省水土保持事业遭受了重创。据初步评估,全省水土保持直接经济损失达10.26亿元,生态系统遭到的破坏更难以估量。

    水土保持灾情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水土保持设施震损严重,损失巨大。这次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我省开发建设项目众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脆弱的西部地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水土保持科研监测设施等损失都十分惨重,大量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造成的水土流失更是触目惊心。
据统计,全省有15个市(州)87个县(市、区)的水土保持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占全省总县数的48%。尤以北川、江油、平武等县的水土保持设施震损最为惨重。全省水土保持设施受损面积达28.59万公顷,修建的坡改梯、坡面水系等工程基本丧失了水土保持功能,水保林、经果林等水土保持植物措施也大面积损毁。其中坡改梯工程受损1.31万公顷(包括石坎梯地0.76万公顷,土坎梯地0.55万公顷),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的受损情况分别为:蓄水池1.96万口,水窖1.67万口,沉沙凼7.18万口、排灌渠0.3万公里、塘堰0.33万座、拦沙坝0.02万座、谷坊0.13万座,受损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为:水保林16.14万公顷、经果林9.11万公顷、种草2.03万公顷,另外作业道路受损0.13万公里,部分水土流失的观测设备设施受损,大部分重灾县的办公用房全部垮塌或已成危房。

    (二)水土保持灾情对区域生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一是生态环境破坏十分严重。汶川特大地震受灾地区位于岷江-横断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是生态环境非常敏感的地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地震破坏了大量水土保持工程和植被,加剧了地质灾害,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对灾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严重损害了灾区生态系统的基础。据调查,地震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4812km2,灾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由震前的3680吨/(平方公里•年)增加到4566吨/(平方公里•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的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将高达12784吨/(平方公里•年)。灾区县年均土壤侵蚀量将增加1.90亿吨(未包括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剧烈水土流失量)。据省林业厅统计,全省森林覆盖率因此次地震下降了0.5个百分点。二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影响。地震造成水土保持基本农田损坏1.3万公顷,水保工程蓄水容积减少500万方。据遥感解译,核心灾区的15个县市耕地损失110-150万亩,损失率为7-10%。经初步预测,此次特大地震造成的水保设施损毁将使灾区粮食产量减产幅度至少在10-15%左右,经济林果业损失达30%。短期内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粮食、干鲜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的短缺,将严重影响今后几年这类产品的市场供应,将进一步加重受灾地区政府的负担和社会管理压力,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隐患严重。据统计,截止6月30日,共排查出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8346处,其中滑坡3702处、崩塌2322处、泥石流706处、不稳定斜坡1606处。另外由于强烈地震带来的山体滑坡造成河道淤堵,共形成堰塞湖(坝)119处,其中有34处堰塞湖出现高危险情。

    (四)水土保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与其他行业不同,水土保持生态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是一个十分复杂和慢长的系统工程。加之水土保持重灾区又多处偏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高坡陡,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增加了恢复重建的难度。

    二、关于灾后水土保持恢复重建的总体构想

    水土保持灾后恢复重建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形势,担负着艰巨繁重的任务。在水利部、长江委的直接指导和厅党组的领导下,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多次召集有关专家和科技工作者进行会商,形成了四川水土保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思路,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具体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在恢复震损水土保持设施,保障灾区近期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重建灾区家园,恢复改善灾区农业生产条件,从震后灾区实际需要出发,以人为本为要求,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主线,合理配置工程、植物措施,统筹安排有利于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的水土保持建设任务,尽快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和提高环境承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区分缓急,突出重点。
    先应急,后重建;先除险,后完善;先生活,后生产。

    (2)统筹兼顾,综合防治。
    既要考虑与灾后重建各项工作配套,又要考虑水土流失治理的需要。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既要加大人工恢复力度,又要考虑自然修复,合理安排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到费省效宏。

    (4)国家扶持和灾区自救相结合。
    充分发挥灾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的支持下实现灾后重建和发展目标。

    (三)规划目标

    关系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水土流失引发的次生灾害得到有效防范;灾区水土保持设施恢复到震前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尽快恢复;为移民迁建城镇和未迁建重灾区重建家园,恢复改善灾区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灾区农村经济打下基础,加快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震灾及灾后重建新增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基本控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受损生态系统逐步得到恢复。

    (四)主要任务

    在2008-2010年的恢复期内,灾区关系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重灾区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迁建城镇和50个严重灾区县(区)未迁建重灾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得到实施。

    在2011-2015年的恢复期主内,灾区所有可恢复的水土保持设施得到全面恢复,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观,为灾区重建美好家园、控制江河泥沙等污染、保护水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创造条件。

    (五)建设内容

    在2008-2010年的恢复期内,坡耕地治理2.54万hm2;水保林18.02万hm2;经济果木林13.23万 hm2;人工林草措施4.02万 hm2;蓄水池4.10万座,沉沙凼11.07万座,水窖1.70万座,塘堰0.40万座,拦沙坝191座,谷坊1430座,排灌渠0.81万公里,作业道路0.23万公里,辅助措施2.48万处,监测站点62处。

    在2011-2015年的恢复期内,坡耕地治理4.73万hm2;水保林16.10万hm2;经济果木林9.89万 hm2;人工林草措施5.28万 hm2;蓄水池0.37万座,沉沙凼6.12万座,水窖0.44万座,塘堰221座,拦沙坝116座,谷坊338座,排灌渠1.97万公里,作业道路0.84万公里。

    (六)投资估算

    2008-2015年规划项目总投资175.60亿元。其中2008-2010年恢复重建期39.68亿元、2011-2015年发展期规划项目总投资135.92亿元。

    三、关于灾后水土保持重建政策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国家资金补助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建议对重灾区内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将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50万元/平方公里,三年内地方财政不配套,并明确工作经费比例为国家资金的8-10%;

    (二)大力扶持民营水土保持,增加水土保持投入。建议三年内免去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的民营水土保持大户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有关税费,并对在项目区经水利水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水保工程等基础设施允许给予适当补助。

    (三)减免有关税费,提高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建议在三年内免去重灾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的建筑安装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三年内减免苗木供应商的营业税、教育附加费等有关税费;

    (四)减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由于灾后重建水土保持规划深度己完全达到可研编制深度要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项目县直接编制实施方案,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后实施。对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应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限,视情况实行邀标、议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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